具有房屋租赁业务范围的房屋租赁公司、房地产经纪机构等机构,经委托人同意,应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上传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合法来源信息)和出租人身份证明,房屋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房屋进行查验并生成房屋验证码。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全杰)今后,市民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需要注意新的“房屋验证码”。昨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规则》(以下简称《规则》),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规则》提出,有房屋租赁业务范围的出租人、承租人、房屋租赁公司、房地产经纪机构等机构,在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办理相关业务前,应当在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实名登记。
具有房屋租赁业务范围的房屋租赁公司、房地产经纪机构等机构,经委托人同意,应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上传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合法来源信息)和出租人身份证明,房屋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房屋进行查验并生成房屋验证码。
在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门店现场或网络信息平台等渠道发布房屋信息时,可标注录入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并获取房屋验证码的房屋信息。
根据《规则》,在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录入并上传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的合法来源信息以及房屋租赁合同。
如果提供房屋验证码,只需要上传租客信息和房屋租赁合同即可。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在线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可同时登记备案。
根据《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双方自行签订合同,租赁当事人可以单方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租赁公司租赁房屋,或者为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提供便利,房屋租赁公司、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手续。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房屋租赁企业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租户可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或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申请登记备案。
《规则》提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要将商业登记和税收征管中已经掌握的房屋租赁信息及时共享到政务服务平台。房屋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已通过政务服务平台获取房屋租赁信息的,租赁当事人不得再办理租赁合同登记。租赁方如需打印《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应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补充完善信息。
《规则》表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反映的租赁信息,加强对出租屋的检查,核对相应的租赁信息。
出租人、房屋租赁公司、房地产经纪机构等具有房屋租赁经营范围的机构对提交的房屋租赁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