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旧小区安装电梯,有利于方便居民生活,提高整个小区的居住质量。安装电梯时,要寻求多方利益的平衡和最大公约数,使广大居民的整体利益最大化。
在老旧小区安装电梯是居民翘首以盼的事情,但实际执行起来却很困难。2020年7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号文件提出,到“十四五”期末,结合本地实际,努力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要改造的城市旧社区改造任务。据统计,我国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有近17万个,安装电梯的需求很大。一些建于八九十年代甚至更久以前的旧住宅区有五到六层。居住在这些社区上层的老年居民对安装电梯有强烈的需求。然而,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面临着许多复杂的情况,近年来仍有少数小区能够成功加装电梯。例如,根据一家配备电梯的车间的统计,仅在上海,近年来就收到了数百个咨询案例,但真正施工和交付的比例还不到申请总数的3%。
具体有哪些困难?
一是难以统一意见。经常住在高楼层的居民有强烈的欲望。住在低楼层、地下室的居民,加装电梯后受益不多,甚至会面临更多的采光、噪音等问题,因此反对。高低楼层的居民很难认同。
二是资金来源难。一部电梯通常要花费几十万元。一楼和地下室的居民往往不参与出资,分摊给其他居民的安装费有时达五六万元。虽然很多城市会有政府补贴,但对于很多老社区的居民来说,这仍然是一个很大的负担。
第三,成本分担难以达成共识。电梯安装后,还有日常运行维护费用。这些资金应该由谁来支付,如何分配?还需要居民反复协商决定,每家每户都有自己的诉求。
总的来说,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有利于居民生活的便利,有利于整个小区生活质量的提高。安装电梯时,要寻求多方利益的平衡和最大公约数,使广大居民的整体利益最大化。
决定电梯安装的是全单元业主的意愿。小区居民作为安装电梯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业主委员会、旧小区原产权单位、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人员作为受托人,推动电梯的安装。受托人应积极沟通协调,促进业主友好协商,处理好相邻关系。避免出现不和谐的情况,比如支持安装的业主不顾反对强行安装,反对安装的业主强烈阻挠安装。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时,专有面积占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应当参加表决。在住宅小区安装电梯属于“改建、改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关于“改建、改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决定,应当经专有区域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投票和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投票通过。从部分城市的实践经验来看,在安装前征求上述“双三分之二、双四分之三”业主的同意更为合理。
安装电梯的资金来源应该更加多样化。基于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资金的主要来源应该是需要安装电梯的业主。根据一些地方经验,地方财政对安装电梯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建设资金的分配和管理要更加科学合理,探索多种模式。业主可以根据楼层、面积等因素分摊安装电梯的资金。一般来说,高楼层的居民应该分享更多的利润被认为是合理的。如果一楼和地下室的住户在采光和噪音方面确实有相应的损失,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中间楼层收益更少,可以分享的也更少。安装电梯也可以与小区停车位捆绑,低楼层不需要电梯的居民可以通过使用停车位的便利性或费用减免进行补偿。
在一些城市,除了业主自建和产权单位投资外,还探索了代理租赁模式。第三方作为实施主体,负责资金安装和后续维护,业主刷卡或按期付款,无需居民前期投入。此外,在许多老旧社区引入社会力量全面改造社区的背景下,社区运营企业可以联合物业企业采取电梯广告收入、盘活社区闲置空间的租金收入、停车费、物业费等方式。作为综合收入来源。此外,安装电梯、改造居住环境、改造水、路、气的费用将统筹考虑,有利于形成老旧小区改造的良性循环,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