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号文称,2022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要达到40%以上。其中,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和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以及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均为装配式建筑。
装配式建筑是指在工厂用预制配件现场组装的建筑,在流水线上“制造”配件,像“汽车”一样建造房屋。装配式建筑施工可有效节约建设用地,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大大缩短工期,体现绿色施工理念。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提出,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到2020年新建商品住宅中装配式建筑比例提高到30%以上,到2035年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北京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2207万平方米,占比超过30%,实现新版《城市通用条例》阶段性目标。
《征求意见稿》提出“十四五”期间阶段性工作目标:2022年,新建建筑面积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2025年,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达到55%;到“十四五”末,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集成装饰、信息化管理、数字化应用为特征的现代建筑产业体系基本建成。
关于装配式建筑的适用范围,《征求意见稿》明确,政府投资新建建筑、新建保障性住房和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新建工业用地厂房、仓库等,均应当采用装配式建筑。其中特别提到,以招标、拍卖、挂地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开发项目,应当达到装配率不低于60%的标准;实施范围内的其他建筑,如新建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和新政府投资的工业建筑,应达到装配率不低于50%的标准。
与主体结构施工相比,建筑内部装修更受市民关注。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到,新建建筑要做到成品交付,逐步提高装配式装修在保障性住房、商品房、公共建筑中的应用比例,鼓励既有建筑采用装配式装修进行装修改造。同时,研究制定菜单式全装修实施方案,明确装修标准和价格区间,纳入房屋买卖合同,加快智能产品和智能家居系统应用,实现优质优价和提质增效,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
根据本市现行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项目给予市级奖励资金。《征求意见稿》还指出,装配式建筑项目在招标、拍卖、挂牌或办理房屋销售手续时,可享受优质优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