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杜娟通讯员隋)近日,有人向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增城区荔城街道有业主在别墅区养鸡,存在异味扰民问题。增城区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后,高度重视。8月30日,增城区迅速组织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历城街道办事处、百花居委等部门介入调查核实情况,开展整改行动。
经核实,增城区荔城街道百花路广悦轩2街10号三层半别墅业主在临河角落设置笼子养鸡,收集储存禽畜粪便作为花园种植植物的肥料,存在异味问题。据主人说,饲养的鸡是用于国内消费,而不是对外销售。
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家禽饲养户进行了法制教育,告知其小区内家禽养殖为《城市市容管理条例》所禁止,并下达《广州市城市管理执法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8月31日上午9: 00前自行完成整治。8月31日上午,经现场复检,业主将鸡只、鸡粪、鸡笼、铁网全部清理拆除。
增城区表示,下一步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社区饲养活禽现象进行巡查检查,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让广大市民了解社区饲养家禽的弊端,有效预防类似问题的发生。